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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表达过这样的观点么? 因果律就是一群人把他们的主观共识当作了客观规律。

如果从这句话引申,能出这句话么? 科学也不过就是另一种多人主观共识,只不过它比神学的自圆其说做了更多更复杂的实验论证。

你具有逻辑思维,批判性思维,请你辩证地帮我看看这个观点。

你好,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它触及了维特根斯坦哲学、科学哲学和社会建构论的核心。我们来分步、辩证地探讨。

第一部分:维特根斯坦与因果律

“因果律就是一群人把他们的主观共识当作了客观规律。” 这句话是维特根斯坦的直接观点吗?

直接回答是:不,这不是维特根斯坦的原话。 但这句话确实捕捉到了他哲学思想中关于因果律批判的某种精神,只不过是一种通俗化乃至简化的解读

维特根斯坦的真实观点要精妙和复杂得多:

  1. 早期思想(《逻辑哲学论》)

    •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6.36-6.372节中明确指出:“因果律不是一条法则,而是法则的一种形式。
    • 他认为,我们之所以能用统一的形式(比如牛顿力学)来描述世界,并不是因为世界内在就有一条“因果律”强制万物运行,而是因为我们选择用这样一张“网”(一种描述系统)去捕捉世界。这张网的网格(法则的形式)是我们自己带来的,而不是从世界本身发现的。
    • 他进一步说:“相信因果律是迷信。” 他所说的“迷信”,是指相信存在一种形而上学的、强制性的“因果必然性”即A发生后B就不得不发生。在他看来,唯一存在的必然性是逻辑的必然性。A事件和B事件本身是各自独立的我们通过一个法则将它们联系起来这是一种描述方式而不是宇宙的内在强制力。
  2. 晚期思想(《哲学研究》)

    • 在晚期,他会用“语言游戏language-game和“生活形式form of life来解释。
    • “因果”是我们语言游戏中的一个重要词汇。我们从小就学会在特定的情境下使用它(“你为什么哭?”“因为我摔倒了”)。这种用法是有效的、有意义的,因为它根植于我们的共同生活实践中。
    • 因此,因果关系不是一个需要被“发现”的客观实在,而是我们组织经验、与人沟通、采取行动的一种语法规则。它不是“主观共识”subjective consensus那么简单因为“共识”听起来像是一个可以随时投票改变的协议。而对维特根斯坦来说它更深刻是内嵌于我们整个“生活形式”之中的是我们思考和感知世界的基础框架几乎无法摆脱。

小结:所以,你的那句话把维特根斯坦深刻的“逻辑-语法批判”简化为了一个“社会学批判”。他并非说因果律是大家“商量”出来的,而是说它是我们语言和思维结构的内在形式,是我们理解世界的“眼镜”。我们离不开这副眼镜,但这不代表眼镜的颜色就是世界本身的颜色。


第二部分:从因果律引申到科学

“科学也不过就是另一种多人主观共识,只不过它比神学的自圆其说做了更多更复杂的实验论证。” 这个引申观点成立吗?

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观点,我们可以用批判性思维从正反两方面来辩证地看。

“合”的一面这个观点捕捉到了科学的某些本质Thesis

从某种哲学角度看,这个观点有其合理之处:

  1. 科学是一种“语言游戏”:按照维特根斯坦的思路,科学确实是一个(或一系列)高度复杂的语言游戏。它有自己的一套规则(科学方法)、概念(质量、能量、基因)、目标(预测、控制、解释)和评价标准(可证伪性、可重复性、同行评审)。
  2. 客观性的来源是“主体间性”:科学的“客观性”并非指它能提供一个“上帝视角”的、完全独立于人类的终极真理。它的客观性建立在“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之上即任何遵循同样规则的科学家通过同样的实验应该能得到同样的结果。这确实是一种高级形式的“多人共识”。
  3. 范式转换的历史证据科学史学家托马斯·库恩的“范式转换”理论也支持这一点。在特定时期科学界在一个“范式”paradigm下工作这就像一个大的共识。当这个范式遇到无法解决的“异例”时就可能爆发科学革命建立新的范式例如从牛顿力学到爱因斯坦相对论。这表明科学真理并非线性累积而是会经历“共识”的根本性转变。
  4. 与神学的可比性:从结构上看,神学也是一个有其内在逻辑、经典文本、解释规则和社群共识的系统。它也能“自圆其说”。从这个抽象层面看,二者都是人类构建的意义系统。

“驳”的一面这个观点是危险的简化和误导Antithesis

然而,将科学“不过”看作是另一种共识,忽略了其与神学等其他体系的根本性差异,这是非常危险的。

  1. 游戏规则的根本不同

    • 科学的核心规则是与经验世界的强制性互动。 它的核心要求是“可证伪性Falsifiability。一个科学理论必须明确指出在何种观测结果出现时这个理论就是错的。科学共识的建立是无数次试图推翻它但失败了的结果。
    • 神学的核心规则通常是信仰、启示和对权威文本的解释。 它不寻求被经验世界证伪,甚至其设计就是为了抵御证伪。当现实与教义冲突时,往往是调整对现实的解释,而非放弃核心教义。
  2. “实验论证”的决定性意义

    • 你提到的“更多更复杂的实验论证”不是一个量上的区别,而是质的区别。科学实验是主动地、系统地向自然界“提问”,并被迫接受其回答,无论回答是否符合预期。
    • 这种方法赋予了科学强大的预测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我们可以基于电磁学理论制造手机,基于空气动力学制造飞机。这种改造世界的能力,是神学体系无法比拟的,它反过来印证了科学理论在描述(至少是近似描述)世界运行方式上的独特有效性。
  3. 共识的性质不同

    • 科学共识是批判性的、暂时性的、开放的。它欢迎挑战,并会因为新的、更强的证据而改变。爱因斯坦推翻牛顿,不是因为他口才更好或信徒更多,而是因为他的理论能解释牛顿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如水星的近日点进动),并做出了新的、可被验证的预测(如光线弯曲)。
    • 神学或意识形态的共识往往是教条性的、封闭的。挑战核心教义通常被视为异端,而不是推动进步的动力。

综合结论Synthesis

  1. 维特根斯坦的原意:他想做的不是把科学拉下神坛,使其与神话等同,而是想澄清哲学的任务。他要我们警惕所有形而上学的滥言,无论是来自神学(“上帝是第一因”)还是来自科学主义(“世界本质上只是一堆粒子”)。他是在划定“可说”与“不可说”的界限,提醒我们不要混淆不同语言游戏的规则。

  2. 对你的引申观点的辩证评价

    • 它的价值在于:提醒我们科学并非通向绝对真理的唯一道路,它也是一种人类建构,有其历史和文化局限性,其“客观性”是建立在主体间共识之上的。这有助于我们破除对科学的盲目崇拜(科学主义)。
    • 它的危险在于使用“不过是”just another这种词语容易陷入虚无主义或极端的相对主义抹杀掉科学方法论的独特力量和它在解释、预测、改造物质世界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功。它混淆了“所有知识体系都是人类建构”和“所有人类建构的知识体系具有同等价值”这两个完全不同的命题。

最终,我们可以这样说:

科学和神学都是人类构建的意义系统,都依赖于某种形式的“共识”。但它们的构建规则、检验标准和与现实世界互动的方式有着天壤之别。科学的“共识”是建立在严苛的、面向经验世界的、不断自我批判和修正的“游戏”之上的,这使得它在特定领域(描述和预测自然现象)拥有无与伦比的可靠性和力量。

因此,承认科学的“共识”基础,不应导致我们贬低它,而应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其力量的来源:不是来自超凡的真理,而是来自一套极其精妙且有效的、在批判与试错中不断演进的人类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