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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制度与长期经济增长
——《国家为什么会失败》译序,李增刚(山东大学)
引言
为什么有的国家(或地区)富裕,有的国家(或地区)贫困?为什么当前世界上最富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是最穷国家人均国民收入的几十倍?为什么世界上最富国家的人民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医疗卫生保健及各种公共服务,而最穷国家的人民却几乎什么都没有?为什么有些国家的经济增长并且是高速增长保持了很多年,而有些国家虽然实现了高速增长却持续时间很短?为什么有些国家的贫富差距较小而有些国家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对这些问题,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甚至文化人类学家等进行了长期广泛的探讨,得出了许多令人振奋的结论或观点。但是,这些研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特别地,大多数解释能够回答其中的一部分问题甚至只是个别问题。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问题的产生?是否存在一个共同的因素呢? 对这些问题,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德隆·阿西莫格鲁(Daron Acemoglu)教授和哈佛大学的詹姆斯·A.罗宾逊(James A.Robinson)教授在 2012年共同出版的《国家为什么会失败》(Why Nations Fail:OriginsofPorcer,Povertyand Prosperity)一书中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这个因素就是制度,是一个国家所采取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决定了这个国家的经济绩效进而决定了与其他国家在经济绩效上的差异,他们将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用包容性(inclusive)和汲取性(extractive)来刻画,认为包容性政治制度和包容性经济制度是实现长期经济增长的关键,汲取性政治制度和汲取性经济制度虽然能够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经济增长,但是不能够持续。 有的国家(或地区)建成了包容性政治制度和包容性经济制度,而有的国家(或地区)建成的是汲取性政治制度和汲取性经济制度,结果就造成了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造成了世界性的不平等。那么,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有些国家建立的是包容性制度,有些国家建立的是汲取性制度呢?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对微小差别、制度漂移、偶然事件、政治失势者、创造性破坏、良性循环、恶性循环、寡头铁律等概念进行了分析。 本文以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对制度所做的包容性制度和汲取性制度“二分法”为基础阐释他们对国家兴衰根源的理论,并将他们的理论与已有的关于国家兴衰问题的讨论进行比较,最后提出他们的理论对中国未来长期经济增长的几点启示。
包容性制度和汲取性制度:制度二分
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在对不同国家(或地区)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度是根本原因的观点这种观点与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思(Douglass North)等在《西方世界的兴起》、《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等著作中提出的“制度是重要的”观点一致。但是,他们没有局限于“制度是重要的”这个一般性的说法,而是进一步分析制度为什么是重要的、制度影响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机理是什么、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制度差异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等基本问题,特别是他们结合大量的历史事实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提供佐证和解释。
汲取性制度下的增长不可持续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 一是攫取者的任职期限。统治者或者当权者都有生命期限和任职期限,而不可能无限期任职,这会导致其短期行为,也就是在其任职期限内尽可能攫取,而不会有长远打算。
- 二是生产者的激励不足。生产者或者劳动者虽然被强迫努力劳动或者工作,但不是自愿的劳动激励,结果就是劳动所创造出来的产品越来越少。即便是表面上努力劳动,也会在实际上努力不足。比如苏联的确在一定时间内实现了高速经济增长,但是工人们的激励越来越小,因为工人们会想出越来越多的办法对付强制他们劳动者,消极怠工等。
- 三是攫取者之间的竞争或者冲突。攫取者之间会为获得有利的取条件展开竞争,使得既得利益者为维护既得利益、非既得利益者为获得攫取机会展开竞争,既得利益者之间的竞争、既得利益者与非既得利益者之间的竞争,结果是降低了生产的激励,阻碍长期经济增长的实现。比如垄断者为保持垄断地位、竞争者为获得垄断地位而相互竞争或斗争,必然不利于生产的发展。
包容性制度是实现长期经济增长的条件。一个国家或地区要实现长期经济增长,需要包容性政治制度和包容性经济制度并存。这是因为包容性政治制度和包容性经济制度能够克服汲取性制度下阻碍增长的条件或因素,并且能够为长期经济增长创造条件。这也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 一是生产者之间的激励。在包容性制度下,生产者有充分的激励从事生产活动,因为生产者能够占有所生产产品的大部分或者绝大部分,并且对此有稳定的预期,生产者从事生产活动的激励完全是内生的,不需要强制,这种生产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能够长久进行下去。
- 二是避免攫取者任职期限约束下的掠夺性攫取。在包容性制度下,没有取者,总统或首相等所谓的当权者或统治者不是攫取者,而更大程度上是议会等机构的代理人或议会等机构决策的执行者,这就避免了汲取性制度下统治者、当权者或任职者通过个人权力或权威进行攫取的行为。如果首相或总统等当权者不按照选民的意志行事或者作了违背选民意志的事情,就会受到选民的抵制,或者不能够再次当选。正是通过这种包容性制度,避免了汲取性行为,提高了生产者之间的激励。
- 三是避免了攫取者之间的非生产性活动,并促进了生产性活动的发展。在包容性制度下,人们更多的是从事生产性活动,通过发明、新技术等的采用获得有利的生产条件,而不是通过从别人那里攫取维护既得利益或者获得额外收益,这样能够鼓励创新、发明和新技术、新的生产条件的采用,进而促进生产。比如,美国的比尔·盖茨(BilGates)是世界首富,主要是通过技术创新或发明创造来获得超额利润成为世界首富的,在他成为世界首富后还经常受到美国联邦法院等的反垄断调查或诉讼并且时刻面临着微软被分拆的危险而墨西哥的电信巨子、世界首富卡洛斯·斯利姆(Carlos Slim)则主要是依靠与总统等当权者的关系垄断了墨西哥的电信产业并将整个电信产业收购为私有财产而致富的。盖茨和斯利姆创造财富或者使个人致富的方式有本质的差别。盖茨是在包容性制度下创造财富并致富的,而斯利姆则是在汲取性制度下通过龙断定价等进行擢取而致富的。
分利集团、寻租与汲取性制度
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对于制度所做的包容性和汲取性的划分特别是汲取性制度虽然能够实现经济增长但是不能够持续的分析,跟戈登·塔洛克(GordonTullock)的寻租理论奥尔森(Mancur Olson)的分利集团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将阐明这些不同理论之间的联系。
戈登·塔洛克于1967年提出的寻租理论,讨论了像垄断、关税等寻租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他认为,像垄断或关税这样的寻租活动造成的社会成本不仅仅是无谓损失(deadweight loss),还包括更大的社会成本,垄断者能够获得的垄断收益和政府获得的关税等实际上都是社会成本。这本来跟经济增长没有关系,但是寻租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却是对生产活动的负面影响,或者说就是阻碍了经济增长。塔洛克的寻租理论引起了广泛的影响,安妮·克鲁格(Anne Krueger)对寻租活动造成的社会成本进行了计算,贾格迪什。巴格瓦蒂(Jagdish N. Bhagwati)提出了“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Direct Unproductive Profit-Seeking)”的概念,表明像垄断或关税等活动虽然能够给追逐者带来货币利益或者利润但是不能够创造可供人们直接消费的物品或者生产能够供人们消费的物品,所以这些活动的存在不利于经济的增长,而且人们竞相追逐这种货币利益或者利润的结果会耗费大量本来可以用于生产性活动的资源。 奥尔森在一系列讨论利益集团、国家兴衰的著作中,提出了利益集团(也称为“分利集团”)理论,认为分利集团的存在是国家衰落的根源(奥尔森,2007),一个国家或地区要兴盛发达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清晰界定的产权;二是产权要受到良好的保护,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掠夺(奥尔森,2005)。人们经常用“分蛋糕”的例子来说明奥尔森的分利集团是如何造成国家衰落的。每个分利集团都试图分得一块蛋糕中更大的份额,并且要让别人分得一块更小的份额,大家都想多分,而没有人做蛋糕,结果就是蛋糕越做越小。如果-个社会中的分利集团数量非常多,力量非常强大,那么很可能导致国家的衰退。奥尔森采用了德国合并前东德(民主德国)和西德(联邦德国)经济增长情况的比较、“英国病"印度等国家的例子对此进行了说明。他得出的结论表明,一个国家越稳定,受到的外部冲击越少,国内各种利益集团(分利集团)形成的可能就越大、数量就会越多,经济增长受到的消极影响就越明显,经济就越可能停滞。
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的分析也采用了像寻租、利益集团等概念,但是他们在塔洛克奥尔森等人的基础上提出了汲取性制度和包容性制度的概念,从理论上推进了一步。从本质上讲,汲取性制度就是寻租社会的制度,是充满了各种各样利益集团的分利社会。汲取性制度之所以分为汲取性政治制度和汲取性经济制度,是因为攫取者通过政治手段或者经济手段进行攫取。通过政治手段的攫取,比如统治者或当权者征收高昂的赋税通过法律等手段对劳动者劳动力的剥夺,是一种通过武力、暴力机器或其他强制手段的直接攫取;通过经济手段的攫取,比如通过垄断、关税等途径控制市场价格以获得高昂的垄断利润。无论是通过政治手段的攫取还是通过经济手段的攫取,其实都是寻租活动或者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寻租者可能是既得利益者,他们形成或者很可能形成了保护既得利益的有组织的利益集团,也可能是试图成为既得利益者,他们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寻租的机会,参与到寻租中,也可能会形成有组织的利益集团。在汲取性制度下,既得利益者害怕自己的既得利益受损,一方面阻止创新等活动,避免创造性破坏的过程,尽力不成为政治或经济失利者;另一方面未成为既得利益者的那些人通过各种途径要成为既得利益者,比如通过革命,成为政治或经济的得利者。所以,汲取性制度和包容性制度跟寻租理论和分利集团理论是一脉相承的。
但是,汲取性制度和包容性制度理论又比寻租理论和分利集团理论有所发展。寻租是一种活动,分利集团是一个主体,而汲取性制度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的高度概括。一个社会存在寻租活动或者利益集团都是可能的,但是寻租活动或者利益集团是否会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造成重大影响是不确定的,因为偶尔的寻租活动可能不会对经济增长产生重大影响。在汲取性制度下,寻租活动、利益集团成为常态,对长期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负面影响。所以,汲取性制度相对于寻租或分利集团能够更加准确地刻画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关键特征。
几点评论与启示
通过对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的汲取性制度和包容性制度理论及其与寻租理论和分利集团理论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到几点启示:
- 第一,关于国家兴衰的条件。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虽然讨论了包容性制度和汲取性制度与长期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但是只是给出了长期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而没有给出充分条件,包容性制度是长期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但是不是充分条件,他们没有给出进一步的讨论。不过,他们倒是给出了经济落后或国家失败的充分条件,即汲取性制度,一个国家只要采取了汲取性政治制度和汲取性经济制度,那么注定会失败。其实,之前研究国家兴衰的文献,大多数也都是强调国家兴起的必要条件,而很难找到国家兴起的充分条件,例如奥尔森在《国家的兴衰》和《权力与繁荣》中的讨论,给出来的也只是国家衰落的条件和国家兴起的必要条件。真可谓“失败的国家都是相似的,而成功的国家各有各的条件”。
- 第二,汲取性制度如何转向包容性制度?既然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经济落后的根源在于汲取性制度,那么它们能否转向采用包容性制度呢?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认为,有可能,但是主要是受到偶然因素的影响。有可能是因为有些国家已经或者正在从汲取性制度转向包容性制度,例如非洲的博茨瓦纳。主要受偶然因素的影响,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所谓的“寡头铁律(iron law of oligarchy)”,其含义是指在许多采取汲取性制度的国家,在暂时转向包容性制度之后又退回到汲取性制度,原因在于既得利益者阻碍新制度的建立或者新的既得利益者也有维护既得利益的要求。二是包容性制度的建立可能受到像灾害、战争这样的偶然性历史事件或者某个偶然的历史人物出现的影响。所以,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虽然找到了造成许多发展中国家或落后国家不发达的根源,但是没有能够找到摆脱困境的途径。奥尔森倒是强调几十年发生一次革命、外敌入侵、对外开放等可能会打破国内利益集团。然而,这正如前面所强调的,分析国家失败的根源容易,但是如何保证国家的兴起却是困难重重。因此,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的分析只能是关于国家失败的政治经济学理论。
- 第三,长期经济增长多少年才算长?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讨论的重点是长期经济增长因为无论是包容性制度还是汲取性制度都可能实现短期经济增长,而长期经济增长特别是持续的经济增长却难以实现。那么,持续增长多少年才算长呢?根据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的讨论,他们并未对此做出说明,而是重点强调当前的发达国家都是采取了包容性经济制度的国家,而这些国家都经历了较长时期的经济增长,比如英国已经持续了三四百年,美国持续了二三百年,日本持续了一百多年。正如前面所讨论的,英国虽然已经是发达国家但是主要是在18 世纪、19世纪取得的经济成就,到20世纪之后英国已经被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超越,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并且英国长期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按照奥尔森的观点,英国是经济衰落国家的典型,因为其国内充满了大量的分利集团。
- 第四,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成败的是唯一因素还是多种因素?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试图将制度作为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成败的唯一因素,他们特别分析“文化决定“地理决定论”、论”“当局无知论”等对国家或地区之间经济差距的解释,并且认为所有这些理论只能够解释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成败问题,都存在无法解释的现象或问题。还有许多理论是综合所有这些方面进行解释,他们认为多方面或多因素的解释难以把握问题的核心,无法进行改变。但是,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的解释是从15世纪开始的,因为他们认为在此之前各国家或地区的差距不太大,而从15世纪之后各国家出现的“分流”才需要解释。但是,问题在于15世纪之前各国家的微小差别是如何形成的,他们没有进行解释。比如,南美和北美的矿产资源的差别,在西班牙到达南美之后,能够劫掠或抢夺金银等贵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原因是这个地区存在这些资源,在英国殖民者到达北美后,也曾经想学习西班牙在南美的殖民模式,但是由于人口分布、资源禀赋等原因没能够采用西班牙殖民南美的模式,后来不得不采用以发展生产进行殖民或者说就是移民的形式。这种初始条件上的微小差别是如何形成的,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没有解释。他们强调了微小差别的重要性,但是没有解释其形成的根源。如果要追根溯源的话,可能有制度的作用,但是初始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他们没有分析。初始制度的形成可能与多种因素有关,特别是物理层面的因素,如地理环境。
- 第五,中国的包容性增长。2010年9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发表了题为《深化交流合作 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阐述了中国对“包容性增长”的态度和理解。他提到“让更多的人享受全球化成果、让弱势群体得到保护、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保持平衡”等内涵,他说:“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们应该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我们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注重解决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段话至少表明了以下含义:
- 一是全球层次各国家之间的包容,即各国家都应该从全球化中得到好处
- 二是国家层次内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人民之间的包容,各地区需要协调发展各阶层都可以从增长中获益
- 三是不同领域之间的包容,一个国家或地区不能够只注重经济增长,而且还必须是经济、社会、文化等协调发展
- 四是全民包容,即经济增长是为了惠及全民,人民共享增长的收益。 这与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所提到的包容性制度是相通的。在包容性制度下,增长依靠全民实现、增长的收益归全民所享、全民都有机会参与到增长的实现中。这与中共“十七大”所提出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中国需要实现全民富裕的目标,需要把增长实现的收益在全社会分享,需要让全民参与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去,不但要求全民参与,而且要保证全民有平等、公平的机会参与。